近日,永安林業發布半年度業績預告,公司預計今年上半年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2400萬元至-1800萬元,凈利潤同比下降121.88%至116.41%;上年同期盈利1.1億元,本期由盈轉虧。
關于業績預虧的原因,永安林業總結了兩點:一,去年同期轉讓林木資產7.95萬畝,確認轉讓收益1.27億元,今年沒有轉讓林木資產;二,因生物質能循環利用項目停止投資建設,預計將計提相關資產減值損失,具體減值金額將依據中介機構評估結果確定。
另外,永安林業還披露了關于公司獨立董事辭職及補選獨立董事的公告。根據公告,獨立董事劉雪嬌、張寶文提交書面辭職報告,兩人均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永安林業第十屆獨立董事及所擔任的所有專門委員會職務,辭職后將不在該上市公司及所屬各單位擔任任何職務。
值得關注的是,本次申請辭職的獨立董事劉雪嬌,曾對公司停止5億元已投項目“生物質能循環利用項目”投棄權票。而彼時,另一位時任獨立董事江斌也已離職,張寶文接替其職位。
該事件追溯至今年3月29日,永安林業以現場與通訊同時進行的形式召開第十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表決結果通過了《關于停止生物質能循環利用項目投資建設并公告的議案》。該項目已累投5.44億元。公司給出終止項目的理由是,“鑒于重大項目投資復核評估揭示了生物質能循環利用項目建設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潛在風險,且金融機構收緊了項目長期貸款融資支持。”對此,時任獨立董事江斌、劉雪嬌對本議案投棄權票。
江斌認為,永安林業在項目復核中,發現一些問題并做出停工決定,他本人表示理解。但是項目停工本身也會造成項目的損失,比如是否會引發項目合同的相對方對永安林業追究違約責任等,目前無法判斷停工對投資保護的力度,故投棄權票。
此外,劉雪嬌則認為:生物質能項目前期論證時,她本人尚未擔任獨立董事職位,對項目合規問題、可行性論證流程缺乏了解,前期參與的董事成員亦已全部輪換。此次項目停止的主要原因系其采購與實施流程中存在的缺陷,與前期項目評估流程是否合理合規等存在重大聯系,劉雪嬌因此無法在前后決策的因果關系上對其合理性進行有效判斷。
6月17日,永安林業收到福建證監局對該上市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并對相關責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公告。經查,永安林業2023年年報中部分合同履行情況、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相關信息、董事會決議日期、接待投資者調研情況等信息披露不準確,永安林業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
如今,隨著劉雪嬌的辭職,兩個多月前投出棄權票的兩位獨董均已離職,就連任職時間僅50多天的接任者張寶文也迅速辭職。
面對此情況,永安林業于7月5日召開的董事會上審議通過了獨董補選議案,同意提名彭亞峰、張衛泳為公司第十屆董事會獨董候選人。需提醒的是,截至永安林業最新董事會決議公告之日,彭亞峰、張衛泳尚未取得深交所認可的獨董資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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