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席夢思公司狀告深圳席夢思“百歲席夢思”商標侵犯其知識產權一案作出一審判決:訴爭商標“百歲席夢思”仍然歸屬于“深圳席夢思”所有。至此,該案以上海席夢思敗訴告終。
據了解,該訴訟案件中的原告“上海席夢思公司”全稱為上海席夢思床褥家具銷售有限公司,而深圳席夢思全稱則是“席夢思(深圳)睡眠科技有限公司”,這兩家國內公司可以說是“兄弟公司”。
進一步探究發現,“席夢思”品牌起源在美國,創立于1870年,由美國人Mr.Zalmon G.Simmons先生創建,是美國本土的一家床墊生產銷售公司。在上世紀30年代左右,席夢思床墊進入中國。改革開放之后,上海、深圳、江蘇、佛山等地,開始生產彈簧床墊。
美國本土席夢思公司雖然未獲得“席夢思”中文商標注冊權,但旗下包含有Beautyrest和Beautysleep系列,在國內,這些系列注冊商標分別由兩家不同公司運營,Beautyrest由上海席夢思床褥家具銷售有限公司為日本人伊藤正文在中國代運營,Beautysleep由席夢思(深圳)睡眠科技有限公司本土中國企業家代運營生產銷售。這兩家公司是國內唯二擁有美國席夢思床墊合法商標使用權的國內代理商。
這兩家“兄弟公司”,發展各有優劣。上海席夢思側重于品牌建設,逐漸占據了席夢思中高端品牌市場,在中高端家居市場具有一定的市場份額;而深圳席夢思側重于技術深耕,在授權品牌的基礎上,不斷進行床墊技術研發和創新,已經完成了獨袋袋裝彈簧十六次技術迭代,并且建成了席夢思床墊超級工廠。
基于滿足市場需求以及保護“席夢思”這一品牌的目的,早在2019年深圳席夢思注冊并且獲得了國家知識產權局批準的“百歲席夢思”合法商標。這一市場行為引起了上海席夢思的不滿和反對,其認為這一商標損害其作為美夢公司商標授權單位的利益,多次要求法院裁決“百歲席夢思”無效。
對此,深圳席夢思多次重申,“百歲席夢思”是經國家知識產權局批準使用的商標,深圳席夢思沒有仿冒上海席夢思的意圖和實質性行為,公司一直嚴格嚴肅維護品牌授權方的形象,并無損害行業秩序行為,反而一直在強調和加強行業自律。
國家知識產權局是“百歲席夢思”商標的批準單位,其對上海席夢思的單方訴求進行了一一駁斥。包括“席夢思”在中國作為行業代名詞,而非特定商家品牌名稱;“百歲席夢思”不會使公眾對商品的質量等特定或產地產生誤認,不具有欺騙性,商標的注冊未違法商標法;“百歲席夢思”持有方深圳席夢思亦為美夢公司的產品商標授權單位之一。
最終,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做出的判決,維護了深圳席夢思的正當商業權利,裁決“百歲席夢思”有效并歸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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