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惠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印發《惠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征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擬由政府選定的專業化國有企業作為收購主體,以合理價格收購在我市行政區域征集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征集時間為2024年6月17日至7月17日。
征集范圍包括惠州市域內7個縣(區)中心區域內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房源。
收購房源需滿足資產負債和法律關系清晰、已取得竣工驗收備案證明、單套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下、房源權屬清晰可交易、房源所屬項目周邊交通等配套設施完善且滿足一定車位配比,其中將優先選取整棟或整單元未售、可實現封閉管理的樓棟項目。
參與收購房源征集需提供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項目竣工驗收備案證明、資產負債和法律關系說明等材料。
全文如下:
惠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征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
各房地產開發企業: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構建“保障+市場”住房供應體系的重大決策部署,統籌消化存量房地產和優化增量住房,推動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促進惠州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按照“政府主導、市場化運作”工作思路,“市場化、法治化”和雙方自愿原則,擬由政府選定的專業化國有企業作為收購主體,以合理價格收購(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價格為參考上限),在我市行政區域征集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現就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房源征集范圍及條件
(一)征集范圍。惠州市域內7個縣(區)中心區域內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房源。
(二)房源條件。一是資產負債和法律關系清晰。二是已取得竣工驗收備案證明。三是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下。四是房源權屬清晰可交易。五是房源所屬項目周邊交通便利、配套設施完善,滿足一定車位配比。六是優先選取整棟或整單元未售、可實現封閉管理的樓棟項目。
二、參與征集所需資料
一是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復印件);二是項目竣工驗收備案證明;三是參與征集房源明細表;四是法定代表人證明及身份證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原件。五是提供資產負債和法律關系說明。以上資料均需加蓋項目公章。
三、征集時間及聯系方式
征集時間:2024年6月17日-2024年7月17日
聯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區江北校園路6號市住房城鄉建設局5樓510室。
聯系方式:惠州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房地產市場監管科胡立城,2898621。
附件:征集房源明細表
惠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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