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儲”商品房又有新消息,河南一地級市“出手”。
從新鄉市保障性住房服務中心獲悉,7月15日,新鄉市保障性住房服務中心發布《關于收購存量商品住房(含公寓)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征集公告》(2024年第一批)(以下簡稱公告)。
“這是響應‘中央統籌研究消化存量房產和優化增量住房’的具體政策措施。把‘保障房’和‘去庫存’結合在一起推進,這也是下半年全國各地重點要做的工作。可以看到,以新鄉為代表的河南各城市正在加快推進相關工作。”易居研究院研究總監嚴躍進向記者表示。
公告稱,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新鄉市正在開展收購已建成存量商品房(含公寓)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現向社會征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含公寓)用作保障性住房項目。
公告明確了本次征集項目范圍及期限。收購區域為新鄉市城市總體規劃建設用地范圍環線內(即北環以南、東環以西、西環以東、南環以北)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含公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30日。
在收購主體及價格方面,公告稱由新鄉市人民政府選定的市屬國有企業作為收購主體;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價格為參考上限,即劃撥土地成本、建安成本(含裝修、智慧化建設),加不超過5%的利潤。
在收購房源要求方面,公告顯示,原則上以樓棟為基本單位,整棟樓收購。收購房源嚴格限定為房地產企業已建成未出售的存量商品房,相關手續齊備,可以辦理不動產權證書,且房源所屬企業資產負債和法律關系清晰。單套建筑面積以90(含)平方米以下為主(比例為70%),最大戶型建筑面積120(含)平方米,處于交通便利、配套設施較為齊全的區位。
大河財立方記者發現,收購存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在全國多地已進行了探索和實踐。通過“收儲”方式消化存量房產已成為當下房地產“去庫存”核心政策之一。
早在2023年1月,央行創設1000億元租賃住房貸款支持計劃,在重慶、濟南、鄭州、長春、成都、福州、青島、天津8個城市開展試點,支持批量收購存量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
來自中指研究院監測信息,今年二季度以來,湖北、寧夏等省份,昆明、南京等城市明確可以收購符合條件的存量房源用作保障性住房,貴陽、惠州、臨滄、大理、杭州等城市或城市部分區域發布征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由國有企業在部分行政區域征集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6月20日,住房城鄉建設部召開收購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視頻會議。會上明確表示,各地要推動縣級以上城市有力有序有效開展收購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
此前,多位業內專家在接受大河財立方記者采訪時表示,面向縣級以上城市,收購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房,意味著該政策適用范圍明顯擴大,或將在全國鋪開。這說明房地產領域,保交樓、去庫存到了全面攻堅戰階段。
“通過收購市場未售新房來改建保障房有多重利好:第一,有利于加快保障性住房供給,更好滿足工薪收入群體的住房需求,促進房產資源合理配置;第二,有利于市場庫存的去化,緩解開發企業的資金壓力,去庫存效果最為直接;第三,多地將‘收儲’對象定為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也將有利于促進房企加快項目竣工節奏;第四,房企出售已建成商品房后,回籠資金可用于支持在建工程,助力保交房。”中指研究院市場研究總監陳文靜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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