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租金19.78元/平起,光明11個項目 801套保租房正在申請
近日,光明區住房和建設局發布關于面向光明區企事業單位配租保障性租賃住房(2024年第二批次)的通告,將為2024年8月2日前進入光明區人才住房需求庫的在庫企事業單位配租801套保障性租賃住房,網上認租時間為8月5日9:00至8月9日18:00.
本次供應房源分別來自安居鳴鹿苑、明匯府、宏發天匯城一期、電建洺悅府、中海寰宇時代花園、星河天地花園二期、林泉居、華潤置地公園九里花園、宏發萬悅山大廈、金融街華發融御花園、深業云筑等11個小區。
分布在光明區玉塘、馬田、光明、鳳凰4個街道,共提供801套住房,其中35平方米左右的274套,50平方米左右的51套,70平方米左右的343套,90平方米左右的133套。
項目的租金從19.78-31.41元/平/月左右,租金最便宜的是林泉居項目,租金僅19.78元/平/月。
需要留意的是,本次供應房源由企事業單位統一申請,入住人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申請人與申請單位簽訂全職勞動合同且合法有效,正常繳納社會保險(養老保險或者醫療保險,不含少兒醫療保險),但在本市退休的除外;
2、申請人需符合深圳市人才引進遷戶核準條件;
3.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滿十八周歲的子女均未在本市擁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設用地),且在申請受理之日前三年內未在本市轉讓過或者因離婚分割過自有住房;
4.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滿十八周歲的子女均未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優惠政策;
5.申請人未因違反住房保障和人才安居相關規定而被納入不良行為記錄;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相關條件。
申請人配偶、未滿十八周歲的子女應當列為共同申請人,已滿十八周歲的子女作為共同申請人的,其本人及其配偶均應當同時符合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企事業單位以集中居住方式安排多名單身職工入住同一套住房,相關入住人均要符合申請條件。
在配租標準方面,根據《深圳市光明區人才住房配租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配租面積以家庭人口數量為主要考量因素,建筑面積標準如下:
1、單身配租建筑面積35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2、兩人家庭配租建筑面積5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3、三人家庭配租建筑面積7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4、四人及以上家庭配租建筑面積9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具有正高級職稱以上的人才,在房源允許的情況下,可以不受家庭人口數的限制,配租9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申請人自愿認租低于其家庭人口數對應建筑面積住房的,視為其已按照標準享受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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