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全體董事或具有同等職責的人員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一、人員變動的基本情況
(一)原任職人員的基本情況
賈穎,原任公司監事會主席;楊淵鳳、韓培肖,原任公司監事;劉麗、張慧鑫,原任公司職工監事。
(二)人員變動的原因和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023 修訂)》第六十九條 “有限責任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在董事會中設置由董事組成的審計委員會,行使本法規定的監事會的職權,不設監事會或者監事,公司董事會成員中的職工代表可以成為審計委員會成員”,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1 日經有權決策機構決定,取消監事會和監事職位,后續將由審計委員會履行相關職責。新任職人員將由審計委員會成員從董事會成員中選定。
(三)相關決議情況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1 日經有權決策機構審議通過取消監事會和監事職位。
(四)人員變動所需程序及其履行情況
目前,公司正在積極推進工商變更登記工作。
二、影響分析
公司強調,取消監事會及監事并由審計委員會履職不會對公司的日常管理、生產經營及償債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公司治理結構的調整是為了更好地適應公司發展需求,優化內部管理流程,提升運營效率。未來,公司將繼續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規范運作,確保公司各項業務的穩健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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