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市發布《關于印發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推出了一攬子新政,包括降低首付比例、降低貸款利率,并對征收安置、房票使用等作出安排。《通知》即日起施行。
《通知》明確優化貸款政策。針對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于15%,二套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于25%;降低貸款利率,階段性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貸利率政策下限。
在住房公積金貸款方面,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下降0.25個百分點,并將階段性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政策調整為常規政策,支持購買本市新建商品住房的購房人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具體為:取消住房公積金可貸額度與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留存余額掛鉤限制,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借款人中有一人滿足貸款條件,最高貸款額度為80萬元,有兩人或兩人以上滿足貸款條件,最高貸款額度為120萬元。貸款申請人(包括主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在我市無住房公積金貸款(含公轉商補息貸款)記錄的,配貸系數為60,有住房公積金貸款(含公轉商補息貸款)記錄的,配貸系數為30。多孩家庭、各類人才和現役、退役軍人等還能享受相應額度支持。
在征收安置方面,自《通知》實施之日起,非社會資本受讓土地未實質性開工建設的安置房項目一律不再建設,一律不再新增安置房用地供應,不再新建安置房。有安置需求的地區,可采取直接購買或以房票購買商品房的方式用于安置房。加快征收安置,新實施的國有土地、集體土地征收項目,選擇實物安置的,必須自簽訂安置補償協議之日起六個月內安置到位,《通知》實施前已實施的國有土地、集體土地征收項目,須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安置到位。
安置到位的標準為:安置房已建成的,將安置房交付被征收人;安置房已開工尚未建成的,被征收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并完成合同備案。
《通知》明確擴大房票使用范圍,鼓勵全市通兌通用,房票可在全市范圍內購買新建商品房。除持有人,房票也可以由其近親屬使用,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除可購買商品住房,房票也可以購買非住宅類商品房。
《通知》對人才也有相應激勵政策。優化“龍城英才計劃”和青年人才生活居住“雙資助”補貼政策,人才購買新建商品住房,購房補貼可用作首付款,按人才對應享受生活補貼和租房補貼標準最長36個月計算,可將剩余月份應享受的兩項補貼總額度一次性以“房票”形式用作首付款。
《通知》支持我市住宅品質改善提升,自實施之日起,原則上不再新增供應普通商品住宅用地。新出讓商品住宅用地應按照改善型(高品質)住宅建設要求規劃建設。
《通知》還就促進房地產開發企業轉型升級作出安排:搭建政銀企溝通平臺,對符合融資條件的房地產項目“白名單”應進盡進,全力支持滿足房地產開發企業合理融資需求;屬地政府可根據各自保障性住房的需求和供給缺口的摸排情況,以需定購,組織國有企業收購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積極參與城市更新、存量資產改造、以舊換新,推進智慧建造、綠色建筑等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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