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和廣州市民政局聯合印發《廣州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申請審查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進一步優化公租房保障申請流程和審核機制。
據悉,修訂后的《細則》主要優化了六大方面的內容,讓此項工作更加便民更加高效。 一是增加線上申請和線上告知審核結果方式。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申請方式由線下辦理調整為線上辦理和線下辦理兩種方式,申請家庭可選擇線上送達、現場送達等方式接收相關審核結果信息,全面提升全流程網上辦理服務能力。
二是加強共享數據對接,提高審核效率。明確審核部門根據廣州市政務信息共享平臺數據核實申請家庭申報的信息、提交的材料,共享數據無相關信息的,根據申請家庭提交的相關資料及承諾進行認定,為審核部門開展審核工作提供標準和依據。
三是優化申請審核程序,壓減審核辦結時限。根據《公租房辦法》對審核層級及公示次數的調整,結合工作實際,細化各審核環節工作內容,明確辦理時限,確保各項工作緊密銜接。準入審核辦結時限由以往的 91 個工作日壓減至 55 個工作日,壓減率達到 40%。
四是優化集中分配審核程序,規范常態分配審核程序。 包括優化、合并集中分配中的意向登記審核、資格復核程序,申請家庭僅需在意向登記時一次性申報家庭情況,減少跑腿次數。對于在意向登記時家庭收入、家庭財產、人員結構、家庭成員名下商事登記未發生變化的,在獲得預匹配房屋后,可直接辦理入住手續,無需再進行資格復核;對于在意向登記時家庭收入、家庭財產、人員結構、家庭成員名下商事登記發生變化的,自公布搖號預匹配結果之日起,審核部門主動發起資格復核,申請家庭無需再次辦理業務。此外還增加了常態分配的資格審核程序。
五是強化保障資格定期核查,明確主動核查工作程序。落實《廣東省城鎮住房保障辦法》第三十四條關于住房保障實施機構應當定期核查申請人有關情況的規定,明確住房保障部門定期核查住房情況,進一步壓實審核責任。根據《公租房辦法》關于住房保障部門會同民政部門可針對特定保障對象開展主動核查工作的規定,細化主動核查程序。
六是增加老年群體保障對象期滿審查程序。根據《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戶籍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穗建規字〔2024〕5 號)關于優化老年群體保障對象期滿審查程序有關規定,細化明確老年群體保障對象期滿審查的申請、受理、審核程序,提高對老年群體保障對象的服務保障水平。
該《細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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