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香港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做出關鍵決策,對公屋 “富戶政策” 予以收緊。這一舉措旨在優化公屋資源的分配,確保有限的住房資源能夠精準惠及真正有需求的群體。?
在收入限額水平調整方面,政策出現了顯著變化。以往,當 “富戶” 家庭收入超出規定限額達 5 倍時,便需遷出所居住的公屋單位。而新政策在此基礎上進一步細化,增添了新的標準,即若在兩個申報年期(總計 4 年)內,家庭收入超額 4 倍但未達到 5 倍的 “富戶”,同樣要遷出公屋單位。?
與此同時,租金繳納標準也進行了上調。從明年 10 月開始,對于公屋租戶中收入超過限額 2 倍卻不高于 3 倍的情況,所繳納租金將從現行的 1.5 倍上調至 2.5 倍。以屯門一套約 250 平方英尺單位為例,若為 2 人富戶家庭租用,原本每月 1994 元的租金將提升至 3249 元。對于收入超額 3 倍至不足 4 倍的富戶,租金則從原本的 2 倍上調至 3.5 倍;收入超額 4 倍至不足 5 倍的富戶,租金更是大幅增加至 4.5 倍,增幅高達 125%。此次租金調整力度較大,充分彰顯了房委會優化公屋資源配置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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