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最大三房93m!南山區2000套保租房上新可申請認租哦
根據《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深圳市人才安居辦法》《深圳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現面向南山區企業(機構)定向配租保障性租賃住房。通告如下:
一、配租對象
工商注冊(行政許可登記)及稅務登記均在南山行政區域內的企業(機構)(含前海蛇口自貿片區前海區塊,含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不含高爾夫、房地產開發類企業)。
二、定向配租程序
(一)線上申報
1.申報時間:2024年9月11日至9月20日(含周六、日),逾期未申報的視為自動放棄。
2.申報方式:有意向申請本次定向配租的企業(機構),請登錄深圳市南山區企業安居信息系統(網址:https://nszj2.szns.gov.cn:8092/Home/Login,以下簡稱“安居信息系統”),按要求進行線上申報,上傳申報材料?!赌仙絽^定向配租保障性租賃住房申報表》可于附件1下載。(《系統操作手冊》可登錄安居信息系統后,在“模板下載”處下載查看。)
3.企業(機構)只能選擇以下一種類別進行申報:
(1)重點企業;
(2)重點工業企業;
(3)專精特新及商貿物流企業;
(4)金融類企業;
(5)科技類企業及科研院所;
(6)軍民融合類企業;
(7)中小型文化創意類及體育產業類企業、旅游類企業;
(8)現代高端及專業服務業;
(9)社會醫療機構、社會組織、民辦學校及幼兒園;
(10)“南山領航卡”持卡人及留學人員所創辦企業或組織;
(11)院士和國家重大引才工程入選專家。
申報所需材料及評分細則詳見附件2(《南山區2024年度面向企業(機構)定向配租評分標準》,下稱《評分標準》)。
(二)受理審核
區住房建設局會同各行業主管部門在安居信息系統中受理審核企業提交的材料。材料不齊備或不符合規定形式等原因審核不通過的,將在安居信息系統反饋審核結果,企業(機構)逾期未按要求補正的,視為主動放棄本次申請。
(三)名錄確定
各行業主管部門按照《評分標準》,對企業(機構)的資格、材料按申報類別分別審核、打分、排序,并根據評分情況及房源總量進行額度分配,確定2024年度定向配租名錄。該名錄將以補充通告的形式在網站公示(“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政府”—“政府機構”—“南山區住房和建設局”—“法定主動公開內容”—“住房服務”—“項目分配及退出公告”)。
(四)簽約入住
簽訂租賃合同及入住的具體安排將在補充通告中進行告知。
三、配租房源情況
(一)房源概況
本次配租房源為赤灣匯廣場、安居高新花園、漢園茗院、深業世紀山谷、杏林雅苑、瑧山海家園、安居同樂馨苑等項目約2000套。其中:
1.赤灣匯廣場560套,戶型包括約45㎡的一房一廳、約60㎡的一房一廳、約80㎡的二房。該項目預計2025年3月交付使用。
2.安居高新花園374套,均為約60㎡的二房、約88㎡的三房。該項目目前已達到入住條件。
3.漢園茗院331套,戶型包括約37㎡的單間、約70㎡的二房、約87㎡的三房。該項目預計2025年4月交付使用。
4.深業世紀山谷240套,戶型包括約39㎡的單間、約70㎡的二房、約88㎡的三房。該項目目前已達到入住條件。
5.杏林雅苑214套,戶型包括約69㎡的二房、約93㎡的三房。該項目預計2025年3月交付使用。
6.瑧山海家園208套,戶型包括約35㎡的單間、約70㎡的二房。該項目目前已達到入住條件。
7.安居同樂馨苑24套,均為約88㎡的三房。該項目目前已達到入住條件。
上述項目辦理簽約、入住的時間以實際通知為準。
(二)租金標準
1.赤灣匯廣場:53.4元/㎡·月
2.安居高新花園:58.8元/㎡·月
3.漢園茗院:52.8元/㎡·月
4.深業世紀山谷:65.4元/㎡·月
5.杏林雅苑:49.2元/㎡·月
6.瑧山海家園:57元/㎡·月
7.安居同樂馨苑:48元/㎡·月
單套住房的具體租金,在上述租金標準的基礎上,考慮樓層、朝向、裝修標準等因素修正確定,最終以合同簽訂的租金為準。上述標準為當前標準,將根據實際情況適時調整。
(三)項目重要提醒
1.安居同樂馨苑本批次配租房源無車位,其他項目停車位緊缺。
2.安居高新花園為超高層建筑,使用率較低;位緊缺。
3.赤灣匯廣場使用率低。
4.承租住房的企業(機構)務必要將項目情況充分告知入住職工。
(四)項目詳情及其他費用請見安居信息系統上的項目介紹。
四、入住保障性租賃住房的要求
企業(機構)獲得配租住房后,可以結合本單位實際自行制定分配方案,分配給本單位符合以下條件的職工:
(一)職工與企業(機構)簽訂全職勞動合同并處于有效期,且在本單位正常繳納社會保險及個人所得稅(退休返聘、外籍或港澳臺員工無須提供社保證明,但須在本單位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職工及其配偶、未滿十八周歲的子女均未在本市擁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設用地),且在申請受理日之前三年以內未在本市轉讓過或者因離婚分割過自有住房。
(三)職工及其配偶、未滿十八周歲的子女均未正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優惠政策,但承租社會主體出租的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除外。
(四)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中級及以上職稱,或持有二級技師及以上證書。
(五)企業(機構)確因工作實際,可適當安排給具有大學專科學歷且在本單位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5年、同時在本單位重要崗位工作且對本單位作出了突出貢獻,并滿足上述第(一)至(三)條件的骨干員工。屆時辦理入住人員備案時,需額外提供以下材料加以佐證:企業(機構)會議確定人選的紀要或決定文件、骨干員工的主要貢獻介紹(包括但不限于突出業績表現、表彰通告、科研專利成果等)。
租住保障性租賃住房的職工,若已進入公共租賃住房輪候冊的,須退出輪候冊。
五、配租面積標準
單身居民可承租單間或一房一廳戶型的住房;兩人以上家庭或兩名以上單身居民可承租二房及以上戶型的住房。
注:職工配偶、未滿十八周歲的子女應當作為共同申請人;職工或其配偶父母可以共同居住,但不計入家庭總申請人數計算配租面積。
六、重要提示
(一)住房配租的受理、分配,依據評分標準和各類別申報企業(機構)的具體情況進行,申報企業(機構)可能出現因故不予受理,或通過審核后不能獲得配額的情形。
(二)定向配租實行誠信申報制度,各企業(機構)對本單位申報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并指定1-2名住房專員負責具體操作事宜。
(三)承租企業(機構)須將本單位配租的條件、程序以及結果等情況在本單位內公示。
(四)在本次定向配租前,存在以下行為的,不納入本年度定向配租的范圍:
1.不配合住房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虛報瞞報、違規使用住房或未按要求交納住房涉及款項等,且仍未完成整改的;
2.不配合住房補租資金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虛報瞞報、違規使用住房補租資金或未按要求提供相關補充材料等,且仍未完成整改的;
3.不配合政府日常管理工作,經行業主管部門督促仍未完成整改的。
七、監督和舉報
市民可通過來電、來信、來訪方式向南山區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南山區住房和建設局)或南山區紀檢監察部門投訴舉報。為了便于調查核實,鼓勵實名反映問題并提供聯系方式,受理部門將按規定予以嚴格保密。
八、咨詢電話(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為更精準地服務,通用業務問題請撥打區住房建設局電話咨詢,專項服務問題請撥打對應主管部門電話咨詢,系統技術問題請撥打系統技術支持電話咨詢。前海企業請撥打本單位所申報類別中對應的行業主管部門電話咨詢。
本通告未盡事宜由南山區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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