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將 “新籌集 8000 套保障性住房” 寫入 2025 年珠海十大民生實事項目,珠海如何加快籌建配售型保障房備受關注。
近日,珠海市發布關于公開征求《珠海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稱 “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明確提出將 “收購已建成未出售商品住房” 轉用為保障性住房。
業界認為,收購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有利于推動已建成存量商品房去庫存、助力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盤活存量資源,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給,防范化解房地產風險。
規劃建設保障性住房是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推動房地產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在近日召開的全省推進住房保障輪候庫建設工作會議上,提出要加快推進輪候庫建設,加大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設和供給力度。
其中,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東莞 6 個城市已先行探索,在加快籌集建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和建立輪候庫工作中取得積極成效。
《征求意見稿》明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指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新建或存量籌集,限定戶型面積、申請條件、銷售價格和處分權利等,面向符合資格條件的本市戶籍住房困難家庭、各類引進人才和港澳居民等工薪收入群體配售的產權型保障性住房。
為確保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保障屬性,《征求意見稿》明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實施封閉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違法違規將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變更為商品住房流入市場,并通過產權登記、使用監管等方式進行限制。
集中新建渠道包括新增供應國有建設用地建設、利用依法收回的已批未建土地建設、利用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危舊房改造等項目開發建設。
業界更為關注的則是存量籌集渠道,主要包括轉用存量閑置政策性住房、收購并轉用已建成未出售商品住房、收購轉用企業自持住房。
業界專家認為,通常新建保障性住房項目從選址、設計、施工到交付,正常周期需要三年至四年,而推動符合條件的存量商品房直接轉換為保障性住房,將大大縮短受保障群體解決居住問題的等待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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