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德宏州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德宏州優化調整房地產市場調控措施》通知。
其中,通知提出,強化金融支持政策落地。貸款購買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于25%。取消首套、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下限,實現房貸利率市場化。下調各期限品種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0.25個百分點。
優化首套住房認定標準。購房人在購房所在地城區范圍內名下無成套住房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若購房人在購房所在地城區范圍內有兩套或兩套以下成套住房的,且將兩套或兩套以下成套住房在“德房通”掛牌出售30日以上的,新購住房申請住房貸款時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按首套住房的標準認定;有兩套成套住房但僅掛牌出售其中一套的,根據掛牌套數進行核減,按核減后名下住房套數認定。具體條件及程序由州住房城鄉建設局會同相關部門制定。
同時,持續推進融資協調機制落實見效,切實做到合規項目及時納入“白名單”,支持在建項目合理融資需求。依法合規用好保障性住房再貸款,支持地方國有企業以合理價格收購房地產企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住房用作配售型和配租型保障性住房。
推行商品住房以舊換新。支持鼓勵房地產行業協會、房地產開發企業與房地產經紀機構搭建平臺實施中介機構代售、舊房換購等多種形式的商品住房“以舊換新”,更好滿足人民群眾高品質住房消費需要。實施“以舊換新”期間,可享受《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延續實施支持居民換購住房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公告2023年第28號)和《德宏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德宏州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平穩發展工作措施的通知》(德政辦發〔2023〕64號)所提出的相關購房補貼等措施。同時,鼓勵房地產企業對“以舊換新”的消費者給予相應的購房優惠和傭金抵扣房款等政策。
支持團購商品住房。各縣市人民政府要聯動推出相關優惠措施,面向機關事業單位、央企國企、金融機構、產業園區、大型民營企業,有關行業協會、商會以及境外個人和境外機構等開展團購。房地產開發企業自愿提供團購專屬房源和專屬優惠,對滿足一次性團購3套及以上的,新建商品住房網簽價格下浮不低于備案價格的85%。
通知還提出,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圍繞“一個來了就不想走的地方”目標定位,全力打造“旅居康養城市”名片,打通東北三省、西部、西北部等重點城市和緬甸外銷市場,2024年7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間,對州外團購首套新建商品住房且面積均在80平方米以下,并完成商品房網簽備案及取得契稅完稅憑證的購房人,可享受已繳納契稅額80%的一次性購房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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