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住宅小區公共收益管理長期存在的不透明、不規范等難題,給廣大業主營造一個更加公平、有序的居住環境,湖州市建設局物管中心重磅推出《湖州市住宅小區公共收益規范化管理指導手冊》,標志著湖州在住宅小區公共收益管理領域,邁向了更加標準化、精細化的全新階段。?
在日常生活中,住宅小區的公共收益常常被忽視。所謂公共收益,指的是借助小區內物業經營用房、公共區域和設施設備開展經營活動后,刨除法定稅費、運營成本所剩余的收益。這些收益歸全體業主所有。但由于此前缺乏統一規范,一些小區在公共收益的管理和使用上亂象叢生,引發業主的不滿與質疑。?
《湖州市住宅小區公共收益規范化管理指導手冊》的出臺,給這一混亂局面畫上了句號。該手冊從賬戶管理、使用流程、管理主體等多個層面,對公共收益管理進行了全面且細致的規范。?
在賬戶管理與公示層面,手冊明確規定,公共收益必須通過專門賬戶存儲,獨立進行賬目核算,并定期向業主公示,以確保每一筆收支都清晰透明,接受業主的監督。在使用流程上,手冊建議按照支付金額,對公共收益的使用項目進行分級管理。業主委員會在業主大會授權的額度范圍內,可以直接決定公共收益的使用,并向社區備案;一旦超出授權額度,就必須召開業主大會進行集體決策,并向社區提交書面報告,從而讓社區的監管職責得到進一步落實。?
關于管理主體的界定,手冊有著明確規定:在業主大會成立之前,如果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由物業服務公司負責公共收益管理,物業服務公司作為管理主體,但其名下不得設立公共收益賬戶;若合同未作約定,由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或居(村)委會負責管理。業主大會成立后,公共收益原則上由業主委員會負責管理;經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可委托物業服務公司管理,但同樣不能將賬戶設立在物業服務公司名下。對于已成立業主大會,卻尚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小區,仍由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或居(村)委會代為管理。?
湖州市建設局物管中心的相關負責人表示,《湖州市住宅小區公共收益規范化管理指導手冊》的實施,將有效填補公共收益管理的制度空白,通過構建統一的標準和規范的流程,讓公共收益的管理更加透明、合理。這一舉措不僅能切實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還將推動全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行業的健康發展,助力打造更加和諧、美好的社區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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