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零首付” 購房套路時有出現,看似輕松劃算,實則增加購房者經濟負擔,暗藏諸多風險。為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現就有關風險提示如下:
“零首付” 購房套路模式
“他方墊資”
通常是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或房地產中介機構預先墊付首付款,所謂的 “零首付” 只是變相將首付款進行 “分期處理”,購房者需要在短期內向墊付資金方分期還款、支付利息與手續費等。
“高評高貸”
即房屋賣方、中介機構等聯合購房者做高購房合同價格,向銀行貸出更多的款項來覆蓋首付款,購房者需支付中介服務費,承擔更多稅費。
“偷梁換柱”
即挪用其他種類貸款款項支付首付款。購房者向銀行申請消費貸、裝修貸等,或通過中介機構等將購房者 “包裝” 成企業主、個體經營者向銀行申請經營貸,所獲貸款款項用于支付首付款、中介機構 “包裝” 費用等,該過程往往伴隨偽造虛假交易背景、賬戶流水等違規操作,造成貸款期限錯配,存在倒貸接續風險。
風險提示
“零首付” 購房不可行,警惕相關違法違規風險
2017 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中國人民銀行、原中國銀監會聯合印發的《關于規范購房融資和加強反洗錢工作的通知》明確嚴禁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機構違規提供購房首付融資、首付分期和變相首付墊資行為,明確嚴禁個人綜合消費貸款等資金挪用于購房。“零首付” 購房套路可能涉嫌違法違規操作,請購房者警惕相關違法違規風險。
“零首付” 購房不可信,請根據自身承受能力辦理貸款
“零首付” 購房營造出緩解首付款壓力的錯覺,實際仍然需要購房者以不同形式負擔首付款,甚至還需承擔首付款相關利息、服務費、手續費等大量額外支出,實際成本可能遠超銀行貸款利息,加劇購房者財務壓力。請謹慎對待 “零首付” 購房宣傳,充分考慮自身情況,選擇正規金融機構獲取金融服務,理性作出選擇,避免陷入債務危機。
貸款挪用不可取,請按照約定用途使用資金
銀行機構發現借款人挪用貸款資金的,按照合同約定可采取要求借款人整改、提前歸還貸款或下調貸款風險分類等相應措施進行管控,如借款人無法按約定履行合同,將可能影響個人征信記錄。在辦理貸款業務時,請認真閱讀合同條款,充分了解貸款條件,按照約定用途使用資金。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寧夏監管局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購房過程中要提高風險防范意識,增強自我保護能力,避免因 “零首付” 購房套路陷入不必要的經濟困境。如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請及時向相關部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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