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省委、省政府及聊城市關于提振消費工作部署,落實《聊城市促進住房領域消費的若干措施》工作要求,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保障作用,經聊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復同意,現對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政策調整如下:
一、繳存方面
放寬靈活就業人員繳存范圍。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取消 “在聊城市行政區域內以靈活就業身份繳納社會保險滿一年” 的開戶條件。
二、提取方面
提高租房提取額度。繳存人租住本市商品住房的,提取金額按照月提取額為 “每戶每月 1500 元,即每年 18000 元” 提高至 “每戶每月 1800 元,即每年 21600 元”。經房屋管理部門進行房屋租賃備案有租房發票的,提取金額按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
三、貸款方面
(一)放寬貸款申請條件
將繳存職工貸款申請條件中關于繳存時間的規定,由原來的 “賬戶設立并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12 個月 (含) 以上” 調整為 “賬戶設立并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6 個月 (含) 以上”。
(二)提高實際可貸額度
將住房公積金貸款月還款額與月收入比上限由 50% 提高至 60%。
將貸款額度計算公式中的 50% 提高至 60%。
原公式一:按照還貸能力計算貸款額度 =(借款人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近 12 個月平均繳存基數 x50%- 夫妻雙方月還款額) x 貸款期限 (月)。
修改為公式一:按照還貸能力計算貸款額度 = 借款人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近 6 個月平均繳存基數 x60% x 貸款期限 (月)- 夫妻雙方總負債金額。
(三)支持現房銷售
取得商品房現售合同的申請人,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在單、雙方繳存家庭 60 萬元、80 萬元的基礎上,分別再提高 10 萬元。
(四)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
繳存人購買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來的 30% 降至 20%。
(五)推行貸款購房 “一件事”
實現住房公積金貸款審批、抵押登記等事項一站式集成辦理。
四、科學運用公積金數據推動授信增信
支持將住房公積金數據轉化為信用信息,強化住房公積金數據融合利用,鼓勵商業銀行以我市住房公積金信用信息為基礎,推出個人消費貸、信用貸等 “利率低、手續簡、審批快” 的專屬金融信貸產品,支持繳存人提升個人消費能力。
免責聲明:本頁面旨在為廣大用戶提供更多信息的無償服務;不聲明或保證所提供信息的準確性和完整性。本站內所有內容亦不表明本網站之觀點或意見,僅供參考和借鑒,購房者在購房時仍需慎重考慮。購房者參考本站信息,進行房屋交易所造成的任何后果與本網站無關,當政府司法機關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網站披露個人資料時,我們將根據執法單位之要求或為公共安全之目的提供個人資料。在此情況下之任何披露,本網站均得免責。本頁面所提到房屋面積如無特別標示,均指建筑面積。 注:本站所有信息未經許可,不得轉載,復制,抓取等,如有違者必追究法律責任。如有異議可投訴至:Email:133 46734 4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