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嚴禁公租房轉租轉借》公告,明確公租房作為政策性保障住房,僅供承租人及其家庭成員居住,嚴禁任何形式的轉租、轉借及違規經營活動。同時,房地產機構及人員不得參與相關違規服務,信息平臺不得上架公租房房源。對違規行為,將聯合多部門依法查處,并呼吁社會各界積極監督。?
公告詳細列出多項禁止性規定,包括嚴禁將公租房全部或部分轉租、轉借給第三方,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從業人員不得提供公租房出租、轉租、轉借等經紀服務,禁止發布公租房出租、轉租、轉借、出售信息。此外,公告特別強調,嚴禁以任何名義變相牟取利益,如加價轉租或巧立名目變相收費等行為。?
為確保公告有效執行,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鼓勵社會公眾參與監督,對發現的違規行為可通過電話舉報,舉報熱線包括 0471 - 12345、0471 - 6201500、0471 - 6328256 等。依據《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和《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相關條款,違規者將面臨嚴厲法律制裁。?
公租房作為政府為解決中低收入群體住房難題推出的重要舉措,承載著社會公平與民生關懷。違規轉租轉借行為嚴重破壞公租房分配公平性,使真正有需求的人難以獲得住房保障,損害政府公信力。?
同期,包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也發布《關于加強公租房管理嚴禁公租房轉租轉借行為的公告》,嚴格界定公租房僅限承租人及其共同申請人(配偶、子女等)居住,嚴禁以任何形式轉租、轉借、閑置(空置超 6 個月)或改變用途。承租人不得通過分租、合租等變相形式牟利,不得允許非共同申請人長期居住。房地產中介機構及從業人員不得發布、代理公租房房源信息,不得為公租房提供轉租、轉借、買賣等經紀服務,禁止協助簽訂公租房租賃合同或收取 “中介費”“服務費” 等費用,且需對房源權屬嚴格核驗,發現公租房房源立即向住建部門報備。?
公告還提出,開展自查巡查工作。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從業人員需嚴格內部業務管理,并于 2025 年 3 月底前全面下架公租房房源信息。政府部門將聯合巡查,住建部門對房地產信息發布平臺及線下中介門店開展 “拉網式” 排查,重點核查公租房房源發布、合同備案情況。對于違規行為,將嚴懲不貸。發現轉租轉借公租房的,立即解除租賃合同,收回房屋,5 年內不得申請保障性住房,并追繳違法所得。對違規發布公租房房源信息、提供轉租服務的個人及中介機構,將記入信用檔案,對房地產經紀人員處以 1 萬元罰款,對房地產經紀機構取消網上簽約資格,處以 3 萬元罰款。?
內蒙古社科院經濟學研究員于光軍表示,公租房制度旨在幫助困難群體實現 “住有所居”,其運行基于政府利用社會資源保障民生。呼包兩市出臺的新規,有利于彰顯社會公平和民生關懷,強化政府誠信形象,有必要廣泛推廣和嚴肅執行。?
呼包兩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通過這一系列措施,規范了房地產經紀服務行為,維護了房地產市場和公租房管理秩序,確保公租房資源公平、公正、合理使用,體現了政府維護住房保障秩序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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