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龍崗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局公示《龍崗區平湖街道良安田中心片區城市更新單元計劃調整(草案)》。
良安田中心片區城市更新單元位于平湖,申報主體深圳市良安田股份合作公司,擬拆除范圍用地面積101639.6平方米。
擬更新方向為居住、商業等功能。
擬拆除用地范圍內應落實一處不小于16300平方米的教育設施用地、不少于1807平方米文化設施用地、不少于2030平方米行政辦公用地、不少于2442平方米公共綠地等公共利益用地,公共利益用地總計不少于34751.5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
2023年12月,龍崗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局發布《龍崗區平湖街道良安田中心片區城市更新單元規劃(草案)》。
項目位于龍崗區平湖街道良安田社區,北臨新良路,東臨丹平快速,南臨平安大道,西臨良白路。
本次規劃因校正技術誤差、轉換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及公共利益項目建設等調整拆除范圍,拆除范圍用地面積由99290平方米調整為101639.6平方米。
根據《深圳市拆除重建類城市更新單元規劃審批規定》(深規劃資源規〔2020〕2號)第十二條,該更新單元計劃調整內容可與更新單元規劃同步公示、同步申報審批。
更新單元用地面積146749.8平方米,拆除范圍用地面積101639.6平方米,開發建設用地面積59247.0平方米(其中,劃入零星用地面積2087.1平方米)。
規劃容積387190平方米,其中住宅323358平方米(含保障性租賃住房34102平方米),商業、辦公及旅館業建筑46437平方米(含母嬰室100平方米,社區菜市場1000平方米),公共配套設施(含地下)17395平方米(含18班幼兒園4800平方米、占地面積5400平方米等)。
另配建公共充電站占地面積1100平方米(不少于16個地面快速充電車位),社區體育活動場地占地面積3500平方米,社區兒童游戲場地占地面積1800平方米。
物業服務用房按照《深圳經濟特區物業管理條例》予以核定。
總共有12棟30-47層住宅(其中4棟包含多個單元),1棟34層辦公樓,1棟幼兒園,以及一拆除重建的54班九年制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