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公告以掛牌方式出讓1宗地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據悉,即將出讓地塊為海珠區AH101314地塊,為二類居住用地,宗地面積67128平方米,其中出讓宗地面積30340平方米,計算容積率建筑面積≤151700平方米,掛牌起始價47.45億元。
另悉,本次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競買人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合申請。限時競價時間為8月20日。
出讓條件方面,競得人須按規劃要求配建AH101314地塊中的幼兒園,并按照2016年3月1日實施的廣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8號、2018年2月13日實施的廣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58號和2019年11月14日實施的廣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68號以及《關于居住區配套公共服務設施裝修標準的通知》(穗建房產〔2017〕499號)的要求,建成驗收合格后無償移交給廣州市海珠區政府指定單位。競得人須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1個月內與廣州市海珠區政府指定單位簽訂AH101314地塊中的幼兒園的建設合同,否則出讓人有權單方面解除出讓合同,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
以及競得人須采用裝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實施裝配式建筑面積比例不低于該地塊地上計算容積率建筑面積的70%,若地塊分期開發,需在首期落實裝配式建筑的面積比例要求,實施裝配式建筑的技術要求須符合國家或地方現行的裝配式評價標準規定,接受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的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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