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16 日,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發布《關于〈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規定〉的補充規定》與《關于我市住房公積金利息補貼有關事項的通知》,對深圳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利息補貼政策予以調整優化,新規將于 3 月 24 日起施行。
在公積金貸款政策調整中,可貸額度的提升備受關注。為切實回應群眾訴求,綜合考慮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資金流動性狀況,《關于〈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規定〉的補充規定》將住房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從原本賬戶余額的 14 倍提高至 16 倍,同時不得超過規定的最高額度。需要注意的是,可貸額度并非僅由賬戶余額倍數決定,還需結合職工的還款能力、還款期限等因素綜合計算,最終額度以審批結果為準。
這一調整意義重大,將進一步保障中低收入家庭、工作年限較短的青年人等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相對較少的職工群體。以剛參加工作不久的年輕職工為例,他們公積金賬戶余額積累有限,以往可能因可貸額度低而難以通過公積金貸款實現購房夢想,政策調整后,他們有了更多、更快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機會。
除了可貸額度的提升,此次公積金貸款政策還有多項重要調整。在最高額度方面,職工單獨申請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從 50 萬元提高至 60 萬元;家庭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從 90 萬元提高至 110 萬元。同時調整了最高額度上浮情形和比例,購買本市首套房,上浮比例從 20% 提高至 40%;有兩個及以上子女(含未成年子女和在全國范圍內無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的成年子女)的家庭在本市購房,上浮比例從 10% 提高至 50%;新增購買本市保障性住房上浮情形,上浮比例為 20%。若同時符合多種上浮情形可累加上浮比例,最高可上浮 110%,即個人最高可貸 126 萬元,家庭最高可貸 231 萬元。并且優化了動態調整機制,依據本市上年度末住房公積金個貸率,分區間調整最高額度上浮比例或暫停上浮。
在首付款比例上也有變化。原政策下,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為首套房 20%,二套房 30%。而調整后,購買本市商品住房,不再區分首套和第二套,最低首付款比例統一調整為 20%;購買本市保障性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 15%。若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和商業住房組合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則執行二者中較高者。
此外,多子女家庭購買第二套商品住房適用首套房政策。即有兩個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本市第二套商品住房時,可享受首套房貸款利率優惠,且貸款最高額度能上浮 90%(其中首套房上浮 40%,多子女家庭購房上浮 50%)。
在利息補貼方面,深圳市自 2012 年 12 月起實施住房公積金利息補貼政策,對于繳存時間累計滿一年且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除按國家規定利率獲得繳存期間的住房公積金利息外,在銷戶時還可享受額外利息補貼,補貼金額為歷年結息總額(含銷戶利息)乘以補貼比例。此次《關于我市住房公積金利息補貼有關事項的通知》提高了補貼比例:累計繳存年限在 1(含)-5 年,補貼比例從 5% 提高至 10%;累計繳存年限在 5(含)-10 年,補貼比例從 8% 提高至 15%;累計繳存年限在 10 年及以上,補貼比例從 12% 提高至 20%。
此次深圳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利息補貼政策的調整,是對民生需求的積極回應,通過一系列有力舉措,將更好地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保障作用,助力更多職工實現住房夢。
免責聲明:本頁面旨在為廣大用戶提供更多信息的無償服務;不聲明或保證所提供信息的準確性和完整性。本站內所有內容亦不表明本網站之觀點或意見,僅供參考和借鑒,購房者在購房時仍需慎重考慮。購房者參考本站信息,進行房屋交易所造成的任何后果與本網站無關,當政府司法機關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網站披露個人資料時,我們將根據執法單位之要求或為公共安全之目的提供個人資料。在此情況下之任何披露,本網站均得免責。本頁面所提到房屋面積如無特別標示,均指建筑面積。 注:本站所有信息未經許可,不得轉載,復制,抓取等,如有違者必追究法律責任。如有異議可投訴至:Email:133 46734 4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