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19 日,濟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正式發布《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部分政策的通知》,旨在深入貫徹省、市提振消費工作部署,依據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 9 部門《關于促進住房領域消費的行動計劃》要求,進一步推動房地產市場的平穩健康發展。此次政策調整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研究同意,主要涵蓋以下三個關鍵方面:?
一、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
為大力支持商品房現售,政策明確規定,職工家庭若購買已取得商品房現售備案證明的新建商品房(即現房),并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其貸款最高額度將在現行基礎上上浮 10%。這一舉措將有效提升購房者的資金獲取能力,減輕購房資金壓力,刺激現房市場的交易活躍度。?
二、降低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
在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方面,職工家庭購買二套自住住房時,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從原來的 30% 大幅降至 20%。這一調整降低了改善性住房需求群體的購房門檻,釋放了更多改善性住房需求,對促進房地產市場的結構優化和良性循環具有積極作用。?
三、優化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核定標準?
在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核定標準上,政策也做出了重要調整。職工家庭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計算貸款額度時,其近 12 個月內(含 12 個月)以非銷戶類提取情形提取的住房公積金,將被納入住房公積金繳存余額進行合并計算。這一變化有助于更全面地考量職工的公積金積累情況,使貸款額度的核定更加科學合理,進一步提高職工利用公積金貸款購房的可行性。?
該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正式生效。若在通知執行前公布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與本次通知內容不一致,將以本通知為準。此次濟寧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的調整,是積極響應市場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重要舉措,有望為當地房地產市場注入新的活力,同時為廣大購房者帶來實實在在的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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