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南京市秦淮區獲悉,《秦淮區宜居“情”淮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發布,人才買房最高每套住宅獎勵100萬元。此外,支持人才團購買房,在秦淮區購買或組織員工一次性購買新建商品住宅達到5套及以上時,再對購房主體給予購房合同總價款1%的購房補貼。
措施提出,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全面支持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要求,結合秦淮區實際情況,下發《秦淮區宜居“情”淮若干措施》,激發市場活力,提振住房消費信心,促進秦淮區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適用范圍為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在秦淮區購買新建商品住宅,并網簽備案的購房主體。
具體來說,支持人才團購。鼓勵開發企業提供優質房源參與各企事業單位、科研院校及機關的人才團購,在案場價格基礎上再給予適當的購房優惠。在秦淮區購買或組織員工一次性購買新建商品住宅達到5套及以上時,再對購房主體給予購房合同總價款1%的購房補貼。
鼓勵以舊換新。政策期間內,出售自有住房購買秦淮區范圍內的新建商品住宅的,給予購房合同總價款1%的購房補貼。在秦淮區以本區“舊房”換本區“新房”的購房者,其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子女三年內(2024-2026年)入學時,可享受置換前或置換后對應的入學權益。
人才安居政策。秦淮區的突出貢獻企業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優秀人才購買秦淮區范圍內新建商品住宅的,給予購房者“一企一策”安居獎勵,每套住宅最高獎勵不超過100萬元。
促進住房消費。政策期間內,在秦淮區購買新建商品住宅的,給予價值2萬元組合消費券。
據悉,本次購房補貼政策按“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不可疊加重復申領。本政策認定時間范圍以網簽系統中的合同生成時間為準,符合條件的購房對象完成網簽備案后,即可申領購房補貼資金。購房對象領取購房補貼后如撤銷已購房源的網簽合同,須將購房補貼金額退還后才可辦理撤銷,如不退還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2024年6月6日24:00前,購房合同已經網簽的,在本政策執行期間撤銷網簽又重新簽訂原購房合同或變更原購房合同的,不享受本次政策。參與團購的各企事業單位、科研院校及機關必須在本政策發布之日前注冊并正常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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