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隨著房地產市場呈現企穩回暖態勢,一些看似誘人的購房 “捷徑” 再度浮現,其中 “零首付” 購房以及使用經營貸置換房貸的現象引發廣泛關注。然而,這些看似輕松劃算的操作,實則暗藏諸多風險,給購房者帶來潛在經濟與法律隱患。
兩起典型案例敲響警鐘
近期發生的兩起案例,生動地展現了其中的風險。在案例一中,借款人肖某與某公司簽訂經營貸款合同,借款 180 萬元用于生產經營周轉,并以房產抵押,某公司為連帶保證人。但銀行后續查證發現,肖某將部分貸款挪用于償還房貸,且拒絕提供資金用途證明。最終,銀行向法院起訴,二審判決肖某需清償借款本金及罰息,銀行對抵押房產享有優先受償權,連帶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
而在案例二中,王先生申請 170 萬元住房貸款時,銀行信貸人員發現其購買房產單價遠高于同類市場價格。經調查,原來是因首付款不足,中介以 “零首付” 為誘餌,通過 “高評高貸”、簽訂陰陽購房合同套取信貸資金,因涉嫌騙貸,銀行拒絕了其貸款申請。
多重風險交織,購房者需謹慎
業內人士指出,此類購房方式存在多方面風險。首先是法律風險,不法中介將購房者 “包裝” 成企業主獲取經營貸,偽造經營資料可能涉嫌騙取貸款犯罪,個人信息也可能被非法售賣。其次是違約風險,一旦銀行發現貸款挪用,將按合同提前收回貸款并罰息,借款人還可能面臨法律訴訟,資金鏈斷裂與個人征信受損也接踵而至。此外,還有資金被騙風險,中介在經營貸置換房貸及 “首付貸” 過程中設置多重收費套路,加重購房者負擔,甚至可能非法侵占資金。
多方警示,筑牢風險防線
相關部門與金融機構紛紛發出警示。消費者需警惕家庭償債危機,依據自身及家庭收入合理規劃房貸;同時要警惕違法違規風險,“經營貸變房貸”“零首付” 購房涉嫌違法違規,應通過正規渠道依規使用貸款。在借貸過程中,還要防范中介收費陷阱,保護好個人信息,防止 “被貸款” 和金融詐騙。
對于銀行機構而言,需切實履行消費者權益保護主體責任,持續開展金融知識與防詐騙宣傳,引導消費者理性借貸,保護個人信息,有效防控各類風險。專家呼吁,購房者務必保持清醒,切勿因一時便利陷入房貸 “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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