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四川省政府正式發布通知,將省級用地審批權下放至成都市、攀枝花市、綿陽市、眉山市四地政府,新規計劃于3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一舉措旨在提高行政效率,優化土地資源配置,成為該省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又一重要進展。
根據通知內容,這四座城市將被授權辦理農用地和未利用地轉用審批,同時受托行使土地征收審批、掛鉤指標報征審批以及成片開發方案審批等相關權力。這一調整使得地方政府在土地審批方面擁有更大的自主權,有助于加快重點項目落地進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不過,四川省此次下放的審批權限仍然受到嚴格限定,僅限于省級可行使的范圍。國務院授權省政府的農用地轉用審批權,依舊由省級政府統一管理,確保政策執行的穩定性和規范性。
此次改革的實施,依據的是2024年12月出臺的《四川省授權和委托省級用地審批權管理辦法》。該管理辦法構建了一套完整的行政權力運行框架,確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收得回”。具體來看,該辦法明確了授權程序和監管機制,并提出省級部門將通過動態評估、年度考核等方式,對各市的審批執行情況進行全方位監督,確保地方政府在行使權力時依法合規。
這一輪土地管理改革的推進,不僅意味著四川省的行政審批制度向更加高效、透明的方向邁進,也標志著土地利用管理模式的進一步優化。成都市、攀枝花市、綿陽市和眉山市作為首批獲權城市,將承擔先行先試的重任,其改革成效將為未來在更大范圍內推廣這一模式提供實踐經驗。
對于地方而言,審批權的下放帶來了更多機遇。地方政府可以更靈活地制定土地利用方案,以適應當地經濟發展需求。例如,成都作為西部地區經濟核心城市,土地需求旺盛,獲得審批自主權后,可更高效地推動基礎設施建設和產業發展。而攀枝花、綿陽、眉山等城市也可結合自身發展定位,在符合總體規劃的前提下,優化土地利用結構,促進區域經濟發展。
未來,隨著審批權的進一步下放,四川省或將在更多城市推廣這一模式,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讓土地資源的配置更加合理、高效,為地方經濟增長提供更有力的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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