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寧市
據海寧日報6月13日消息,浙江省海寧市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市房產公司”)、海寧市城投集團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市城投資產公司”)推出商品房“以舊換新”試點活動。
本次試點活動采用一對一形式進行,即一套存量住房換購一套新房。“以舊換新”以雙方自愿為原則,市民可將自持的存量住房經市城投資產公司委托的第三方評估公司進行評估,雙方共同認可價格后由市城投資產公司進行收購,并至市房產公司換購一套雙漾未來城新建商品住房。
換購人在選擇新房時,存量住房評估總價占換購新房總價的比例不得高于60%。換購新房存在至少40%的剩余價款,需以現金或按揭貸款支付。
報名時間為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15日。報名名額上限為300組,報滿或到期截止。
參加本次活動的存量住房須位于海寧市海洲街道、硤石街道范圍內,用途為住宅,不含自建住房、商業、辦公、公寓等,對滿足以上條件的住房還需符合:1.不動產權證書登記時間須截止至報名之日滿兩年及以上;
2.存量住房應成套、產權清晰,狀態為可交易(不存在抵押、擔保或查封等其他不可置換狀態)。
參與換購的居民須具備良好的個人征信記錄、無不良貸款記錄(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個人信用報告”為準)。采用房票支付的不參與本次“以舊換新”活動。
本次換購新房房源為雙漾未來城1幢、11幢可售房源,實際最終可售房源以選房活動當天為準。
本次活動限額新房50套,參與名額超過50名的,對參與名額采用全數搖號抽簽機制確定換購順序,若活動結束后仍未完成50套房源換購的,則后期可在資產評估時效內的參與名額中進行遞補,直至50套房源全部換購完成。參與名額在50人以下(含50人)的,按先到先得原則,以《“以舊換新”活動報名表》編號先后順序依次進行換購。
另據海寧發布6月6日消息,海寧市實施了優化房地產新政。其中,購房契稅財政補貼延續一年,凡是今年5月1日至明年4月30日期間,購買我市新建商品住宅的繼續實施購房契稅財政補貼(即購買新建商品住宅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以上,分別補貼所交契稅總額80%、40%的標準)。
在商品住宅“以舊換新”方面,海寧一是鼓勵房企“收舊換新”。房地產開發企業收購購房人手中的舊房,購買新房時可以抵部分房款。二是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與房地產經紀機構、購房人簽署三方協議,幫助有置換需求的購房者“以小換大”“以舊換新”。若舊房在約定時間內未售出的,則房企退還商品住房認購金,購房者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海寧市住建局表示,鼓勵房企“收舊換新”,房企收購二手房,所得資金用于抵扣一定比例的新房房款,具體辦法由各房企自行制定。房企、中介、個人簽訂三方協議,約定房企允許購房人先交定金,在約定期限內中介幫助舊房轉讓,如舊房轉讓不成功的,購房人無條件退定金。
三是在2023年1月1日后出售海寧市域范圍內的自有住房,并在2024年5月1日-2025年4月30日內購買我市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購買建筑面積144平方米(含)以上住房的,給予新房所交契稅總額80%的補貼。
二手房交易以智慧房管一體化綜合系統中二手房網簽記錄和二手房過戶時間為準,申請家庭的二手房交易過戶買賣雙方不可為同一家庭的家庭成員或直系親屬。
此外,海寧實施住房公積金用于首付政策,繳存職工家庭在海寧市行政區域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允許提取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購房首付款。
公積金政策方面,海寧還提到上調新建商品住宅最高貸款限額。凡購買新建商品住宅的繳存職工,單人繳存最高貸款限額由40萬元提高至50萬元,雙人及以上繳存最高貸款限額由80萬元提高至100萬元。凡購買家庭名下首套住房且為新建商品住宅的本市繳存職工,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單人繳存最高貸款額度上浮至60萬元,雙人及以上最高貸款額度上浮至120萬元。人才和多孩家庭政策同步上浮。
目前,海寧新信貸政策已經落地,即個人購買住宅首套首付最低15% 、二套最低25%已經執行;商貸利率已再次下調,目前是首套最低3.2%,二套最低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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